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权的案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据悉,今年年初,在梨树县孤家子镇某水果超市附近,刘某被贾某、高某、王某殴打,致刘某受伤。刘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天,经诊断,刘某头部、面部、肩部皆有损伤。原告刘某的父母遂要求被告贾某、高某、王某的父母支付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经济损失。但双方未协商一致,最终刘某将三人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上述费用。案件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本案双方系未成年人,如不妥善化解纠纷,将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该案不仅需要依法解决赔偿问题,重点还在于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认识到鲁莽与冲动不能解决问题,殴打他人是侵权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基于上述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同意,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家长言语激烈,矛盾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法官见此,将双方分开调解,耐心做思想工作,劝导他们为了孩子的将来好好考虑此事的后果。在法官的不懈坚持和多次沟通下,双方化解了矛盾,达成并当场履行了和解协议:当即赔偿各项经济损失,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普法进校园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在整个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通过法理情的交融,促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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