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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司法过程中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救助力度,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开展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依法救助三件涉军司法救助案件。
7月27日下午,省法院副院长周文君一行来到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救助申请人家中,会同江源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为女儿不幸遇害的于某某、王某某送去司法救助金。此前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程到梨树县榆树台镇等地,为退役军人、伤残军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于某某年入伍,四年后复原回乡,系伤残退役军人、困难优抚对象。年3月,于某某的女儿在一起命案中不幸遇害,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本就困难的家庭支离破碎,于某某患有眼疾、糖尿病、脑梗等多种疾病,老伴也患病多年,无劳动能力,两位老人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
省法院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查明申请人系退役军人,家庭陷入极度困难,依职权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开辟“绿色通道”,通过调查走访核实其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作出司法救助决定,最终为其家庭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将依据相关政策,对救助申请人予以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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