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关于在全县范围内

暂停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

清明将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防输入性和聚集性风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至4月5日暂停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一、暂停骨灰寄存室祭祀服务,对殡仪馆骨灰寄存室及北山公墓进行封闭管理;暂停骨灰寄存续费业务;殡仪馆祭奠厅暂停守灵、告别业务。二、县城区范围所有公共场所禁止违规销售、焚烧冥纸等殡葬用品;禁止在殡仪馆周边、农村私墓焚烧、抛撒祭祀用品。各乡镇、街道和城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管护责任。三、除防火人员、车辆以外,其他人员、车辆严禁进山,严查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四、不举办聚集性祭奠活动,提倡广大居民通过居家追思、遥祭追思、网上祭奠等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五、广大党员、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遵守规定,文明祭扫,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山河无恙、人间皆安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对逝者最大的告慰。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牢固防线,共度一个平安、文明、有序的清明节。

辉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日

THEEND

//辉南发布//

辉南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投稿邮箱:

qq.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