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梨树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规定,为保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梨树县年上半年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无房家庭及家庭成员予以公示:

以上家庭经社区、街道初审合格,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请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

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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