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吉林频道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通过立案庭诉前调解纠纷委员会,充分运用法官和调解员的力量,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被告驾驶机动车发生碰撞,后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后,原告向被告索要赔偿款无果,遂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详细了解原告的诉求后,考虑到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且本案赔偿数额较大,原告急需赔偿款处理后续事宜,法官经过充分考虑后,当即联系被告,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交由在立案庭设立的诉前调解纠纷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一番劝导后,终于让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地商讨解决方案,通过详细阐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等内容,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意向,签订调解协议。

“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不用开庭,不用花诉讼费还省了律师费,诉前调解纠纷委员会真不错,非常感谢法院贴心的司法服务!”原告对法院工作竖起大拇指。

近年来,梨树县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优势,组建了“人民调解中心”,通过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及自行和解等方式,使大量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有效降低了新收案件量,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在诉前调解中得到解决。(梨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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