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4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市、县医疗救治临床诊断专家组确认,续某、李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医院隔离治疗。为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现将续某、李某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续某的行程轨迹

续某,女,39周岁,梨树县人,现住梨树县榆树台镇潘家村六组。其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年7月16日7时左右,离开大连市某公司宿舍,乘坐轻轨于8时30分到达大连火车站,在人工窗口购买车票。14时30分,乘K次列车(11车67座)从大连到四平,16日22时04分到达四平火车站。当晚住宿在四平市铁西区站前吉祥招待所二楼室。

7月17日5时退房离开招待所,步行到四平市客运站。6时10分,乘坐车牌号吉C四平至八屋的客车(2号座位),7时左右在榆树台镇下。在榆树台镇一百货附近王丫水果店购物,又到丰源综合商店购物。8时左右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当天其余时间未外出。

7月18日9时,续某领女儿乘一辆出租电瓶车,9时10分左右到榆树台镇内,去邮局自助取款机取钱。10时40分母女到成信鞋城购物,10时55分到大理过桥米线就餐,12时左右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安排女儿学习英语和数学。12时30分后,续某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到家后未外出。

7月19日至7月20日,在家未外出。

7月21日上午8时,续某与其二嫂孙某一同去大榆树村4队老盖家看鸡仔。9时续某乘丈夫电瓶车,到榆树台镇步行街圆通快递站点,取件后返回家中。16时左右,与丈夫和二嫂孙某到老盖家购买鸡仔。17时左右,续某称身体不适,其丈夫联系了村医修某至家中给续某静点。

7月22日未外出。17点左右,再次联系村医修某至家中静点。

7月2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时由救护车接至梨树镇兴旺酒店集中隔离点。

李某的行程轨迹

李某,女,12周岁,梨树县人,现住梨树县榆树台镇潘家村六组,系17日大连返乡续某的女儿。其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7月17日,居家未外出。

7月18日9时,李某同母亲乘一辆出租电瓶车,9时10分左右到榆树台镇内,去邮局自助取款机取钱。10时40分同母亲到成信鞋城购物,10时55分到大理过桥米线就餐,后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学习(12时30分-15时30分)。15时30分,与同学霍某一起乘魏某电瓶车,返回榆树台镇潘家村6组,到霍某家写作业,16时返回家中。

7月19日至7月22日,李某每天12时30分至15时30分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学习,由电瓶车司机魏某接送。

7月23日,居家管控未外出。

7月24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5时左右,由救护车医院救治。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两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的广大群众,立即向当地村屯、社区或者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拨打“”电话,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健康无小事,生命更可贵!请广大群众近期不要参加大型聚会、大型婚礼,尽量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要贪图一时之快,增加自己及亲友感染风险。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遭遇战、攻坚战、保卫战!

梨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7月25日

来源:梨树发布LSFB

编辑: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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