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黔文明〔〕5号)精神,毕节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至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申报、推荐。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区)文明办对申报参评对象进行实地复查考评,形成了拟推荐申报建议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推荐申报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毕节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6月2日至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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