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网站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

  在吉林省梨树县招苏台河治理工程

  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

  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电〔〕15号

  为做好吉林省梨树县招苏台河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梨树县招苏台河治理工程位于梨树县,建设征占地包括招苏台河险工治理用地、河道主槽疏挖及防护工程用地、工程管理范围用地、施工临时道路、施工临建区等。建设征占地范围为招苏台河现有河岸岸线两侧50米范围内,起点为招苏台河马地方大桥,终点为城南河口段。占地范围涉及梨树县梨树镇北夏家村、东平安村、马地方村、西平安村、西中安村、中安堡村,白山乡西白山村、老山头村,霍家店街道岫岩村、霍家店村、东白山村,康平街道八里庙村。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梨树县招苏台河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四平市和梨树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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