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县域内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根据《通江县年中小学招(送)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01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从年起,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均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入学,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坚决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凡未通过“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的招生均为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农村学校由学校采集信息),采用“网上登记+现场审核”的办法,按户籍优先和划片就近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02招生计划(一)农村公办学校

乡镇初中(含高完中的初中部)、九义校、小学、教学点在辖区内按实际入学人数应招尽招。

(二)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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